关于征集2009年区委集体学习篇目和

调研课题的通知

 

经区委研究决定,确定了经济发展、民生事业、城市建设、对外开放、土地利用、改革创新、效能管理、财税金融、人才战略、生态环境10个区委集体学习主题,现围绕学习主题面向全区征集学习篇目和调研课题(1个学习主题对应1个调研课题),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要求:

1、处级领导、正科级干部每人推荐学习篇目2篇,调研课题10个,副科级干部、一般干部每人推荐学习篇目3篇,调研课题10个,学习篇目要求提供文章题目、内容、出处、作者及其职务,调研课题要求列出课题名称。

2、学习篇目包括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,知名人士的经典论断,专家学者的观点前瞻,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,各地发展的成功经验。文章内容要求体现新知识、新理念、新思想、新方向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200811以后发表的文章)

3、调研课题要结合学习主题和红岗实际,围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的关键领域、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推荐,且具有前瞻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二、征集时间:

2009316320

凡副科级干部、一般干部推荐的学习篇目和调研课题被采用的,优先纳为区委集体学习成员。全区广大干部职工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广泛参与,在320日前将推荐的学习篇目和调研课题上报区委宣传部。

联系电话:6788299 6788596 

联 系 人:薛军峰 陈晓梅

电子信箱:honggangqu030@163.com

 

 

 

 

中共红岗区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3月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