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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岗区留守学生管理制度

 

为完善“社会、学校、家庭”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,弥补“留守学生”家庭教育的空白,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,让“留守生”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,特制定“留守学生”管理制度。

一、成立“留守学生”关爱小组。

二、保障留守学生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,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学生。

三、从新生开始,学校建立“留守学生”档案。有专门的留守学生名册。

四、班主任加强与留守学生的联系,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;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。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,了解“留守生”的思想状况,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、学习、思想中的问题。

五、不定期走访“留守生”监护人,同他们一道安排“留守生”假日生活。

六、通过电话、网络等方式,定期与“留守生”的家长取得联系,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、学习情况,构建 “打工地和学校”远程教育网络。

七、建立心理咨询室,加强“留守学生”心理疏导,开展丰富活动,让“留守学生”融入学校大家庭之中。

八、倾力帮扶贫困“留守学生”,使他们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待遇。组织学校教师、社会热心人士与其结对子,实行“代理家长制”。

九、“留守生”在校学习期间,当发现其生病,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,病情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。

十、加强留守学生住宿管理,督促监护人承担起“留守学生” 住宿监护责任。全校所有教师对“留守生”实行责任到人,跟踪服务。

红岗区教育局

2004 年 4 月 18 日

附件:留守儿童档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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